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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3-06-07 12:33:00

6月5日,“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会议由住建部副部长、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仇保兴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的13位委员,他们是分别来自住建部、国务院研究室、中国社科院、对外经贸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我校校长、“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俊豪,副校长、“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委员卢新波参加了会议,研究生处、党校办、政府管制研究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王俊豪校长介绍了“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各位委员的情况,并对“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方案(审议稿)进行了解读。卢新波副校长对“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章程(审议稿)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对两个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并就做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仇保兴主任在最后的总结讲话中指出:“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具有“特殊岗位”、“应用性”、“交叉性”等三个鲜明的特点。因此,在该人才项目的培养过程中,既要遵循博士生教育的一般规律,更要注重特殊行业方面知识和技能的教学,也要注重应用案例的教学。此外,在教学过程中,要实现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程学以及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他要求住建部相关职能部门一如继往地对“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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