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研究院):
为确保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申报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三助一辅”岗位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程序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的“三助一辅”岗位由设岗导师或学院(职能部门)“三助一辅”工作负责人登陆“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工作岗位设置”申报,设岗部门(学院)负责人登陆“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岗位聘任审核”进行审核。党委研工部审核通过后,岗位设置完成。
二、岗位申报数量
1.助管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类。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每学期用工不超过120小时。临时岗位是指因阶段性工作需要临时设置的岗位,一般工作时间不超过2周,实行一事一审批,按小时数计酬,每周用工不超过10小时。请各设岗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酌情调整助管岗位设置。
2.博士生导师必须在其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中设置助教或助研岗位(也可同时设置)。博士生助教岗位助学金由学校和导师按各50%比例承担,助研岗位助学金由导师全额承担。
3.每位硕士生导师申请的硕士研究生助教岗位不超过1个,各学院(研究院)助教设岗总数不超过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数的20%。硕士生助教岗位助学金由学校和导师按各50%比例承担,如导师全额承担岗位助学金的,其申请数量不限;助研岗位助学金由导师全额承担,申请数量不限。
4.兼职辅导设岗数量根据培养单位研究生总数确定,原则上按照1:100的比例选拔,不足100的可选拔1名;超过100的,可选拔1-2名兼职辅导员(视学生数定)。
三、注意事项
1.本次“三助一辅”岗位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请各部门、各学院(研究院)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岗位申报。各培养单位需将岗位申请汇总表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2.“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发放,如有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755713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