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与聘任的通知

2024-02-29 12:25:32

各设岗部门、学院(研究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浙财大〔2018〕180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浙财大〔2014〕8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与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三助岗位申请与聘用工作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各设岗部门(学院)可登录“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查看本学期设岗情况。有意申请岗位的研究生可登录“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三助申请”中查看本学期发布的工作岗位,并于3月8日前提交线上申请。各设岗部门(学院)自行组织面试,在系统中审核通过所聘研究生的个人申请,完成聘任各设岗部门(学院)应根据“三助一辅”岗位性质,对所聘研究生进行指导与培训,并安排专人做好聘任研究生的工作量记录和津贴核算,工作时间以研究生实际到岗时间计算。

二、经费管理

研究生“三助一辅”经费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根据研究生在校人数,按一定标准划拨专项经费至各学院(研究院),经费须专款专用。学校设立的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由研工部于学期末组织考核并统一核发;各学院(研究院)设立的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助学金,由学院(研究院)负责考核,按规定标准造表核发,从学校下拨的专项经费中支出。各学院(研究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研究生在岗表现自主调整“三助一辅”岗位数量和岗位助学金核发频次,但需报党委研工部备案。


附件:系统操作手册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2月2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