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办法》(浙财大[2018]188号)文件精神,为鼓励研究生潜心治学,取得创造性科研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励设置
奖励设置一、二、三等奖,拟评定总共15项左右。
三、评定条件
申请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成果被一级B及以上期刊录用;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3.研究报告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以上成果为2023年度正式发表或授权。以浙江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生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排名(导师为第一作者不算在内)。
四、评定程序
1.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每人限报1项,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1份,并提供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3份,若文章被收录还需提供收录证明1份,提交所在学院(研究院)。
2.各学院(研究院)核实申请者的基本资格和科研成果,填写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稿与电子稿)于2024年3月8日前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87557136
附件1.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2.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