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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 15:41:40
各学院、各位监考教师:
本学期由研究生院统一排考的课程安排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进行期末考核,考试安排请下载附件查看。
请各任课老师及监考教师遵照考试安排,认真执行。请各学院将专业课考试安排于12月20日前发研究生院备案,同时组织好期末监巡考工作。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7日
上一条: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三助岗位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1年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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