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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复试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5-03-19 08:48:27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包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请务必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复试时将对材料进行审核。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除本校(含东方)应届生外,其他考生须提供《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外校应届本科生的《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

3.学历证明资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复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复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http://www.chsi.com.cn/xlrz/)。

(3)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经所在学校校长签字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15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2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复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学术型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还应提供所报考专业专升本或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取得大学本科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由教务部门出具证明)。

(5)外校应届生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一份(由教务部门盖章)。

4.各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

附件: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

注:若资格审查时考生携带材料不全,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我校复试日程安排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关注网站通知。

                                                                 研究生处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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