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百名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1-17 11:07:1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关爱,扎实推进我省高校“寒门学子”就业关怀计划,积极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浙江省教育厅决定联合《钱江晚报》开展“2018届百名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二)热爱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获得过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家庭经济困难,或因所学专业需求不足、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导致就业困难。

二、推荐比例

各高校按不超过2018届毕业生人数1‰的比例进行推荐(毕业生总数不到1000人的高校推荐1人),省教育厅将在各校报送的毕业生名单中筛选300人进行推荐,我校拟推荐研究生1人。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内容详见附件,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生源地、专业、学历、在校期间表现(含获奖情况)、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情况、毕业生本人的求职感言(一句话)、毕业生本人的联系方法(固定电话、手机或电子信箱选写1个)、学校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每位毕业生材料的总字数不超过500字。

四、推荐程序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开展推荐活动,于1月19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党委研工部;党委研工部组织评审,确定1名推荐人选,于1月23日前报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人:宋思圆,电话:87557136。

 

附件:浙江省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推荐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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