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1-04-20 16:20:04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改革后的工作实际拟定于2021年5月22日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举行换届选举(以下简称“研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会的主要任务

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团代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校党委和省学联的工作部署和主要任务,认真回顾总结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在思想引领、文化育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会改革;明确下一届研究生会的工作任务,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和主席团;进一步团结和带领全校广大研究生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和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贡献青春和智慧。

二、大会主要议程

1. 校领导讲话;

2. 听取并审议《浙江财经大学第四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 讨论我校研究生会工作和改革的重要事项;

4. 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委员会、第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

1.根据《浙江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正式代表拟定110名,研究生总数不少于1%的比例产生。

2.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把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学院(研究院)。

3.研究生代表由专业多数人提名,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研究生人数的1%,按照差额20%经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填写代表登记表后,经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会组织审核,报学院(研究院)党委批准。

4.代表名额根据各学院(研究院)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同时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党员群众比例、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代表候选人中,非校、院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2。

四、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拟由17人组成,委员候选人22人,委员由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率为29%,委员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3;主席团拟由5人组成,其中包括两名执行主席,差额1-2名,提交浙江财经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产生采取民主推荐程序在校党委的领导下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数研究生研究生会组织的意见,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后,确定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各级研究生会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本次研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和浙江财经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全校广大青年学生要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和实际行动迎接研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2.浙江财经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

3.浙江财经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委员名额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4.浙江财经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浙江财经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6.浙江财经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7.浙江财经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表

8.浙江财经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浙江财经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筹备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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