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2019-06-18 14:05:41

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

为保障我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待遇,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杭政〔2013〕6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17〕64号)以及《关于启动2019年度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的通知》(杭医保〔2019〕)的有关要求,现将办理2019年度在杭高校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续保缴费手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保对象

续保对象为我校2016至2018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及2017至2018级的研究生,已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险任一险种和省、市、区子女统筹公费医疗的杭州市区户籍学生不纳入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外籍留学生不纳入参保范围。

二、免缴标准

持有限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大学生(含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的大学生),其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由政府补贴一半,其他持证人员由政府全额补贴。经学校认定的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承担保费。请持有以上证件其一的老生于本年度9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交到校医院医保办,逾期不再办理

三、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

根据国务院规定关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决策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医保费60元将由学校向税务局申报缴纳。因此,务必请所有参保的同学先行按照学校的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学校根据缴费成功的名单进行续保。后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具有免缴资格的学生,以及学校认定的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审核统计后,将参保费退回到学生本人校园一卡通账户内。

缴费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7月15日。

缴费流程:

第一步:支付宝搜索“浙江财经大学”添加浙江财经大学官方生活号

第二步:进入缴费大厅

第三步:进入医保费缴费通道

第四步:输入身份证号按确定进去缴费页面,核对身份信息进行缴费

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启动2019年度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的通知》(杭医保〔2016〕18号)的有关要求,填写《2019年度不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名单(老生)》,不参保学生说明不参保理由,详见附件表格一。由各学院辅导员统计后打印成纸质版加盖学院章,7月15日前送至医保办(第一综合楼209室)。

2.医保费免缴材料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含封面),证明类文件无效。证件原件需含有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的登记,且在复印件上空白处注明学生所在班级及手机号码。

3.请各二级学院于7月15日结束缴费。7月15日缴费通道关闭。无特殊情况不再办理续保补办。

四、其他说明

1.大学生医保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保证能及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尽量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如因学生本人没参保而产生大额医疗费,由本人承担。请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认真协助,做好大学生医保的宣传以及续保工作。有关大学生医保政策的问答请参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大学生分册)》。

2.为充分保障我校大学生的医疗待遇,默认选择校医院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如学生本人确实不需要设置校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的,由学生本人于6月28日前向校医院提出。

3.符合续保条件的大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2019年度大学生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自补办参保缴费手续满6个月后享受该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具体保险理赔事项请垂询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或登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hangzhou.gov.cn)查询大学生医保的相关政策。未尽事宜请致电校医院,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86754646。

                                            后勤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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