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8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到19年6月底为止所有的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19年6月底之前毕业1年内的专业学位学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实践,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成果形式
申报成果形式分为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应用设计类包括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等;实践报告类包含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三、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一式两份,上交至所在学院。其中“与成果相关的支撑材料清单”栏目涉及的材料须制作清单目录,并按清单目录提供纸质支撑材料。
2.电邮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学院及第一完成人(如:获奖证书_**学院_姓名)。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自愿申报,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2.学院初评。申报人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拟定推荐意见。各学院初评时限推荐1项。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4项成果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五、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材料需在2019年6月24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思圆 联系方式:87557136
邮 箱:yjs@zufe.edu.cn
附件:1. 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2. 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