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2022-12-05 11:20:24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72号)《浙江财经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浙财大〔2022〕93号)的精神及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3月底开展浙江财经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453)2023届研究生。

二、申请学段和学科

1.根据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该专业研究生各任教学段的建议任教学科均为语文,学段包括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任教学段。

2.如要申请上述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以外的教师资格,教育类研究生需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此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坚持师德为先,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促进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申请免试的研究生必须修满申请任教学科领域8-10学分的专业课程。2023届为过渡阶段,学位点所在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学科专业课程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3.教育实习实践。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由学位点所在学院统一组织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到联合实习基地开展实习,确保对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积不少于一学期。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确保达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2023届为过渡阶段,可由学位点所在学院组织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集中进行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具体要求及课程链接参见教育部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0/tongzhi/202104/t20210413_526076.html)。

(二)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培养过程性考核通过的学生可报名参加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学校进行“浙江财经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的笔试,分小学”、“中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学段。笔试内容涵盖教育学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三块内容合为1门课程考核。考试时间2小时,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2.面试

面试由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点所在学院根据师范生报名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以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考核,也可结合教育实习实践环节一并考核。

四、考核程序

1.学生报名(2023年2月28日前

符合报名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于2023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学院进行报名并提交《浙江财经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认定表》,由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信息汇总后,于3月7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报研究生院。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2023年331日前)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3月21日下午,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时间由相关学院自行安排,请学院于3月31日前将面试合格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3.审核及公示

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给浙江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报送教育部备案后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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