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浙财大〔2022〕233号),经本人申请、学院初评、校外专家评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同意张帆等46人具有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李晓钟等9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调整叶伟巍等10人博士研究生指导学科。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名单
应用经济学:张帆、田磊、胡仕强、武鑫、金骋路、王岭、朱海城、丁松、葛继宏、郑亚莉
统计学:项思佳、郑松
工商管理学:蔡海静、方军雄、李文贵、李宗彦、宋夏云、黄志雄、包兴、杨水清、周丹、陈远高、刘辉、隆清琦、孙凯、王建明、应瑛、戴维奇、董进才、张雷、彭娟娟、王珊珊、张帅、张文宇、林剑
公共管理学:郭剑鸣、裴志军、胡洪彬、贺武华、张振波、廖丹子、戴卫东、潘旦、吴绍华、游和远、曾灿英
二、认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应用经济学:李晓钟、战明华
工商管理学:魏江、马祖军、董直庆、何贤杰
公共管理学:史云贵、金太军、邓大才
三、调整指导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指导学科由“应用经济学”调整为“工商管理学”:叶伟巍、倪文斌、罗兴武、谢凤华、董蕊、王会娟、戴文涛、厉国威
指导学科由“应用经济学”调整为“公共管理学”:钟伟军、杨丽霞
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电话:87557116
电子邮件:yjs@zufe.edu.cn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