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高质量研究生人才培育,规范项目管理与实施成效,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大〔2025〕62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研究生国内访学交流奖学金(团体项目)结项及2026年该项目申报相关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结项工作
(一)结项对象
已立项2025年研究生国内访学交流奖学金(团体项目)且完成三个月及以上访学交流任务的项目团队。
(二)结项审核流程
1.项目团队填写《浙江财经大研究生国内访学(团体项目)奖学金结项申请表》(附件1)。
2.各学院(研究院)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团体项目)奖学金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
3.研究生院复核结项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
4.结项审核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认结项。
二、2026年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以项目团队形式组织研究生前往国内高水平院校或科研机构(原则上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经学校审核认可的其他高水平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及以上的访学交流学习。
2.项目应具有完整的访学交流计划方案,包括并不限于访学学习计划、人员队伍管理方案(含团队分工、人员安全教育与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机制等)、预期学习成效、访学经费预算等。
(二)奖励标准
项目立项后,学校按照50000元/项目(人均≤2500元)标准拨付奖学金到项目所在单位。访学结束后,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总结考核,根据项目整体完成情况和项目成员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等进行考核奖励。
(三)评选流程
1.项目团队填写《浙江财经大研究生国内访学(团体项目)奖学金立项申请表》(附件3)。
2.各学院(研究院)对项目可执行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团体项目)奖学金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4)。
3.研究生院复核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
4.评审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落实。
三、材料提交统一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2025年12月1日前审核汇总《浙江财经大研究生国内访学(团体项目)奖学金结项申请表》《浙江财经大研究生国内访学(团体项目)奖学金结项申请表》(均一式两份)、《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团体项目)奖学金结项申请汇总表》《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团体项目)奖学金立项申请汇总表》(均一式一份)及对应立项、结项佐证材料(各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212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统一打包并以“学院+国内访学(团体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yjsjz@zufe.edu.cn,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7557136。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组织实施过程资料和总结报告材料等须报党委研工部审核备案,作为后续项目申报支持的重要依据。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结项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结项资格,取消项目资助认定。
3.学校一般在当年年底组织访学项目结项审核工作,同时组织次年集体项目申报工作。
4.研究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享受一次资助;已经获得政府或学校组织项目支持资助的研究生,等同于已经发放奖学金,不重复发放。学校鼓励各培养单位在学校基础上落实配套经费进行补充奖励激励。
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及结项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督促相关团队认真完成结项工作,推动研究生学术交流与专业素养提升。
附件:
1.浙江财经大研究生国内访学(团体项目)奖学金结项申请表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团体项目)奖学金结项申请汇总表
3.浙江财经大研究生国内访学(团体项目)奖学金立项申请表
4.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团体项目)奖学金立项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