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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内访学交流奖学金(团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5-09 17:40:52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高质量研究生人才培育,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大〔2025〕62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内访学交流奖学金(团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以项目团队形式组织研究生前往国内高水平院校或科研机构(原则上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经学校审核认可的其他高水平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及以上的访学交流学习。

2.项目应具有完整的访学交流计划方案,包括并不限于访学学习计划、人员队伍管理方案(含团队分工、人员安全教育与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机制等)、预期学习成效、访学经费预算等。

二、项目考核与奖励标准

1.项目立项后,学校按照50000元/项目(人均≤2500元)标准拨付奖学金到项目所在单位。访学结束后,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总结考核,根据项目整体完成情况和项目成员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等进行考核奖励。项目组织实施过程资料和总结报告材料等须报党委研工部审核备案,作为后续项目申报支持的重要材料支撑。

2.研究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享受一次资助;已经获得政府或学校组织项目支持资助的研究生,等同于已经发放奖学金,不重复发放。学校鼓励各培养单位在学校基础上落实配套经费进行补充奖励激励。

三、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材料提交: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5月30日前提交《2025年研究生国内访学交流奖学金团体项目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项目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212办公室;申请表与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f@zufe.edu.cn。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7557136。

2.复核与评选:党委研工部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组开展项目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立项落实。

3.学校一般在当年年底组织访学项目结项审核工作,同时启动学生个人国内访学、学术会议奖学金项目评审,组织次年集体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推动研究生学术交流与专业素养提升。

附件:2025年研究生国内访学交流奖学金(团体项目)立项申请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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