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过程管理,确保基地建设实效,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浙财大〔2021〕91号),学校将开展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1-2023年获得认定的19个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
1.各联培基地负责人根据联培基地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情况填写并提交《浙江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考评表》(以下简称建设考评表,模板见附件2)及支撑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经所属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联培基地建设考评表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视情况需要组织汇报或实地考察;
3.经学校考核,对不能保证实践培养质量的基地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并追回经费;考核评价优秀的基地将优先推荐参加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认定。
三、材料提交
请相关学院于2024年10月23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建设考评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交送研究生院;同时提交《建设考评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命名规则:学院名称+基地名称),联系人:施老师(87557173)。
附件:1.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考核名单
2.浙江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考评表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