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材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3-24 08:51:52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校研究生教材建设,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与研究生课程相关的新编教材或修订内容在30%以上的修订教材均可申报,优先资助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前沿课程的教材申报,鼓励各单位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学科特色以及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培养方案修订,对教材建设做出全面规划与设计。

、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申报教材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保持与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相关精神一致。

(二)申报教材应与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匹配。教材内容能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导向正确,体现学科特色及创新性。

(三)申报教材应与时俱进,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先进教学理念,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要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鼓励开发补充性、延伸性教辅资料,以及多种形式的数字化、立体化教学资源。

(四)申报教材应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

(五)各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教材建设项目,往年度立项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教材的主编或第一主编,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编写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六)获准立项建设的新编教材于出版当年给予5万元/项的资助,修订教材于出版当年给予2.5万元/项的资助。立项建设教材一般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公开出版。

三、工作要求

(一)提交材料

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2.新编教材提供详细编写大纲一份(包括目录结构、知识点、重难点、学时安排等)、初稿(讲义)1本;新修订教材提供已出版的待修订教材一套(本)、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及部分样稿(不少于20页)。

3.《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

(二)学院应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对申报教材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先进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对教材编写人员开展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审查,对需要修订的教材和已有的书稿进行内容审查,并由学院分党委出具审查结论。

推荐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在5月12日前报研究生院,联系人:施淑珍,电话:87557173。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