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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管类研究生“三高”“三中”课程建设专项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2-04-02 10:38:29

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深化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于2021年启动了“三高”、“三中”课程专项建设工作,立项建设的课程项目应于近期结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课程教学团队应进行认真研究、充分论证,按硕士层次(中级/高级课程,48学时)、博士层次(高级课程,64学时)分别选定课程教材、参考书目,制定对应的指导性课程大纲、考核标准和课程题库,保证不同层次不同级别课程内容及难度的衔接性和进阶性。

2.课程负责人须组建稳定的课程教学团队,承担落实从2021级起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含两个培养层次的中级及高级课程),提前制定好课程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同时负责组织相应课程题库建设、考试出卷(其中30%-50%考题应从题库中抽取)、阅卷评分等工作。

3.“三高”“三中”课程结项应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

(2)含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的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题库;

(3)课程建设期间的教学研讨会记录等其他支撑材料。

二、结项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提供结项材料,报开课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相关学院将结项材料汇总递交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对验收合格的课程项目下拨剩余经费。课程建设验收不合格的,必须限期进行整改,若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收回专项资金。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审核,结项材料及相应电子材料应于2022年5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联系人:施淑珍(87557173)。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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