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安排,1月10日起研究生开始放寒假。为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留校研究生的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校安排
寒假期间,原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在校研究生,暂缓返回中高风险地区,可留校或离校赴非中高风险地区。因疫情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留校的学生,须提前办理手续,并严格服从学校疫情管控措施和校园管理各项规定。各学院(研究院)应详细排摸学生的留校与离校情况,做好离校学生去向统计,加强学生信息台账管理。
二、留校申请
1.学生须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假期留校申请表》(详见附件1)上交学院(研究院);
2.学院审核、汇总申请表后,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假期留校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上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纸质稿须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留校申请表由学院留底备案;
3.留校申请办理截至1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要对留校研究生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严格审核申请理由、留校时间、家长意见及有关证明,确保相关手续齐备完整。
2.各学院(研究院)放假前须对留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申有关管理规定。寒假留校学生须实行每日健康打卡,遵循“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寒假中途离校需向学院(研究院)登记报备,后续不再接受留校申请。
3.各学院(研究院)寒假期间须安排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值班,具体要求如下:
(1)轮休轮值:各学院(研究院)原则上需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在岗轮值,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2021—2022学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2)园区总值班:由学校根据学生留校情况统筹安排,相关学院安排人员参加,具体要求为1月12日至1月30日,2月7日至2月18日,实行在校值班(值班时间工作日:16:00-次日9:00,周末8:00--次日8:00);1月31日至2月6日实行电话值班,值班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到校到岗。
(3)学生园区值班:相关学院(研究院)每日至少安排1名学生在园区值班。学生值班期间不得离校,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并做好每日值班记录(详见附件3)。
值班期间要加强与留校学生联系,定期走访学生寝室,掌握学生在校动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加强防火、防盗、交通和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寝室无人或休息时要及时关闭门窗,提高防范意识。各学院(研究院)教职工、学生值班安排,请于1月7日前报党委研工部(详见附件4)。
4.学生留校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宿舍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不得擅自外宿或留宿他人。留校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发生纠纷、安全等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并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学生在校如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请拨打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值班电话87557328/87557110,按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6.留校期间宿舍楼开放、食宿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假期留校申请表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假期留校情况汇总表
3.2021-2022学年寒假值班记录
4.2021-2022学年寒假值班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