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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2021-07-07 14:12:02


一、报到时间

2021年9月6日

二、报到地点

浙江财经大学南大门内(如有变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或迎新系统公告)

三、报到程序

1.校验如下材料: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上交如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自愿迁移)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需提交)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5)《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前需绑定“浙财彩微”并激活新生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于8月23日至9月5“浙财彩微—师生健康打卡”中连续完成14天健康打卡,并于9月10点至9月524点“浙财彩微—新生报到”中完成报到申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2)新生入学原则上不予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逾期2周或请假期满不报到者,视同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必须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后方可入学,对于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学校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学费缓缴申请,再到所在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学费缓缴申请程序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21级研究生奖助政策问答》(详见附件3),住宿费不予缓缴。

4)省内党组织转往我校的研究生党员,由原单位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转接组织关系至我校相关学院党委(如中共浙江财经大学xx学院委员会);省外党组织转往我校的研究生党员,凭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员介绍信”至我校相关学院办理线下报到手续,然后由报到学院完成党员系统信息录入工作(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具体去向党组织为所在学院)。

5)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迁移证上所填姓名、出生年月应与《录取通知书》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得涂改;若有差错,须发证部门更正,并加盖校对章方为有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6)研究生报到时可自带日常生活用品,也可向学校床上用品定点企业购买卧具,不得携带家具入校。有意购买卧具的研究生,9月5日开学前皆可定购,具体购买途径与方式可拨打电话咨询0571-86731258(此号码仅限床上用品购买事宜咨询)。确认购买后购买需求不予更改,产品不予退定。

7)报到时需准备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背面写上学号、姓名、专业,以备用。

四、收费标准(单位:元/年)

培养类别

学费

住宿费

预充饭卡费

体检费

合计

学术型硕士

8000

1600

100

51

9751

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

10000

1600

100

51

11751

博士研究生

10000

1600

100

51

11751

备注:学费、住宿费收费均根据浙江省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五、缴纳方式

1.网上缴费方式

1)支付宝缴费方式:即日起至开学前,支付宝首页—→公共支付—→按执收单位—→业务归属地(省本级),执收单位(浙江财经大学)—→查询要素选择学号,在学号栏输入学号—→选中缴款单号,下一步,确认姓名以及缴费金额信息,完成支付。

2)网页缴费方式:即日起至开学前,登陆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www.zjzwfw.gov.cn),点击个人服务—→点击缴费支付下的教育缴费—→选择业务归属地(省本级),同时选择执收单位(浙江财经大学)—→点击浙江财经大学,选中学号—→点击查询,点击缴款单号,确认姓名以及缴费金额信息—→点击确认缴款,选择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电子发票获取方式(仅适用上述两种方式缴费方式)

方式一:浙里办APP。通过浙里办APP,点击“我的-我的票据”即可查验电子票据,自行下载打印。选择“我的票据”,可选择对应的电子票据查看详情,预览查看票据详情。

方式二:支付宝APP。打开支付宝APP,搜索“票据助手”,并授权。可以查看开具过的电子票据,选择需要查看的票据,即可查看票据详情。

方式三:政务网。选择政务支付方式缴纳学费的学生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pay.zjzwfw.gov.cn/),点击“缴款凭证查询”,输入“电子缴费凭证号和校验码”,点击电子票据号码,即可获取相应的电子票据。

扫码可查看学费电子发票获取方式:

 

缴费过程及电子发票获取有疑问,请致电计划财务处:0571-87557082(周一至周五 9:00—11:0013:30—15:30)。

2.银行网点柜面缴费

(1)浙江省内学生即日起至开学前,到本省任何一家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免费办理缴费手续。在办理缴费手续时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代码“08102”、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大学”、本人学号等有关信息;办理完毕后,请将银行打印并加盖“业务专用”章的银校通缴款凭证保存好(凭证填写范本详见附件5)。

(2)浙江省外学生即日起至开学前,到当地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个人电汇缴费手续,将学费汇入学校的指定账户内(账户名:分行特色银校通-浙江财经大学学费电汇户,账号:330616780156229599008201010,汇入行:浙江省建行杭州文西支行),行号:330000000(建行之间汇款)。汇款人全称和账号必须为本人姓名和本人身份证号码(凭证填写范本详见附件6)。

注意事项:

①为保证缴费准确无误,缴费时请务必确认姓名、本人学号和应缴款数字、填写并足额缴费,汇款用途请务必填写清楚。

②缴费完毕后请务必保管好银行缴费凭证,以便学校核对缴费情况。

③通过银行汇款的学生,汇款人应填写本人姓名,不要以亲友的名义汇款,否则财务系统由于无法识别姓名和身份证号,导致款项冻结。

3. 其他说明

学校收费咨询电话:0571-87557082 周一至周五(9:00—11:00  14:00—16:00)

建行杭州文西支行咨询电话:0571-88923256、88476073周一至周五

六、贷款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与就学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可于入学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同等情况下生源地贷款额度较就学地贷款要高),就学地贷款以及困难补助于入学后统一申请办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有意申请就学地贷款、困难补助的新生,需提前准备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和《借款人家长意见书》。其中,《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由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需由县级及以上民政局盖章、《借款人家长意见书》需由家长本人亲笔签名,村委会证明本人签字及盖章。

七、新生保险

新生保险包括大学生医保和商业保险。学校为在校大学生统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大学生医保费由学生按年度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90元,财政补贴180元,办理方式详见《2021年度杭州市大学生医保新参保缴费通知》(详见附件7)。商业保险的具体办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资格复查

入学后两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情况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九、健康打卡

新生暑期在家应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外、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8月23-9月5日,新生须在“浙财彩微—师生健康打卡”中连续完成14天健康打卡,据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行程动向,方可报到。

十、预报到登记

8月30-9月5,学校将开放研究生迎新系统(http://yx.zufe.edu.cn)。新生须及时登录迎新系统进行预报到登记,填写录入个人相关信息(登录用户名为录取通知书中的个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并登录易班网(http://www.yiban.cn)下载易班APP手机客户端,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后续报到信息等将通过迎新系统和易班APP中的研究生院、学院或班级群告知,请新生予以及时关注。

十一、接站事宜

9月6日学校将在部分车站安排接站,具体事项请在报到前一周查询我院网站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

财政税务学院

老师

86731179

公共管理学院

卢老师

86732657

会计学院

郭老师

87557030

金融学院

谢老师

87557105

工商管理学院

老师

86732653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老师

86735885

经济学院

老师

86731577

法学院

俞老师

86735409

外国语学院

谭老师

87557153

数据科学学院

老师

86735193

人文与传播学院

刘老师

87557435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老师

87557315

艺术学院

童老师

87557482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陈老师

86732579

中国金融研究院

老师

86735252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浙江研究院

老师

89877507

十三、服务平台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相关通知。新生可登录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等微信平台了解相关资讯,具体地址如下:

1.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zufe.edu.cn/

2.浙江财经大学微信平台:                    

 

3.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平台:

    

4.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会微信平台: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二○二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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