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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经管类研究生“三高”、“三中” 课程专项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

2021-04-21 08:15:19

各相关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开展了研究生层次《中级/高级微观经济学》、《中级/高级宏观经济学》和《中级/高级计量经济学》(以下简称“三高”、“三中”课程)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课程立项名单公布如下: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所属学院

《中级/高级宏观经济学》

金戈

财政税务学院

《中级/高级微观经济学》

吴意云

经济学院

《中级/高级计量经济学》

王正新

经济学院

请立项建设课程负责人及所属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课程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

1.牵头组建高水平课程教学团队。“三高”、“三中”课程是我校经管类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基础课程,开课要求高、覆盖面广,请各课程负责人和所属学院充分考虑课程教学工作量,广泛吸收全校范围内师资力量,重新组建高水平课程教学团队,高质量完成“三高”、“三中”开课任务。新组建的课程教学团队成员名单请于4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尽快完成课程开设前期建设工作。课程教学团队应进行认真研究、充分论证,按照硕士层次(中级/高级课程,48学时)、博士层次(高级课程,64学时)分别选定课程教材、参考书目,统一制定对应的指导性课程大纲、考核标准和课程题库,保证不同层次不同级别课程内容及难度的衔接性和进阶性。前期建设工作应在2021级研究生开课前完成。

3.配合研究生院做好课程开课安排。立项课程团队将承担落实从2021级起相应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含两个培养层次的中级及高级课程),课程团队要提前制定好课程教学计划、进度安排和考核标准,同时负责组织相应课程题库建设、考试出卷(其中30%-50%考题应从题库中抽取)、阅卷评分等工作。

4.妥善做好课程后续管理及修订工作。课程所属学院作为课程开课学院,应负责该课程的建设及后期管理,做好课程内容及所选教材等的审查工作。课程负责人要定期组织课程研讨,对课程内容和试题库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5.建设周期及建设经费。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结项时需提交课程大纲、课程题库、教学研讨会记录、总结报告等材料。课程建设经费为2万元/项,立项拨付70%,结项后再拨付30%。各课程所在学院应给予不少于2万元的配套建设经费。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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