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现将放假期间相关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继续做好学生健康信息摸查。各学院(研究院)要做好在校学生人数和校外住宿研究生外出情况摸查,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健康信息。
2.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学生外出实行审批制度,原则上不允许外出。有特殊情况确须离校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学生本人在“浙财彩微-外出审批”应用中提前向学院(研究院)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离校。学生返校后,须及时向学院(研究院)详细报告行程和接触人员等情况,办理销假手续。
3.加强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督促研究生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等自身财物,做好防火防盗等相关工作,提高研究生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4.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