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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2021-03-22 14:29:06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公布如下:

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学位类型

2021年招生计划

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学

学术学位

36(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计划10个)

税务

专业学位

90(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计划20个)

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学术学位

15

教育经济与管理

学术学位

2

社会保障

学术学位

10

土地资源管理

学术学位

6

城市管理

学术学位

9

公共管理(MPA)

专业学位

87

会计学院

会计学

学术学位

31(含与嘉兴学院联培计划3个)

资产评估

专业学位

12

审计

专业学位

16

会计(全日制)

专业学位

74(含与嘉兴学院联培计划17个)

会计(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53

金融学院

金融学

学术学位

43(含与嘉兴学院联培计划3个)

金融

专业学位

100(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计划20个,与嘉兴学院联培计划13个)

保险

专业学位

8

工商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

学术学位

32(含与嘉兴学院联培计划5个)

技术经济及管理

学术学位

4(含与嘉兴学院联培计划2个)

工商管理(MBA)

专业学位

91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0

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

学术学位

5

经济史

学术学位

2

西方经济学

学术学位

15(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计划10个)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学术学位

3

国民经济学

学术学位

2

区域经济学

学术学位

11(含与嘉兴学院联培计划1个)

产业经济学

学术学位

26(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计划6个)

国际贸易学

学术学位

5(含与嘉兴学院联培计划1个)

数量经济学

学术学位

7(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计划4个)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50(含与嘉兴学院联培计划15个)

法学院

法学理论

学术学位

8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学术学位

5

民商法学

学术学位

5

经济法学

学术学位

5

国际法学

学术学位

3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24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7

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

学术学位

2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学术学位

12

英语笔译

专业学位

18

翻译学

学术学位

6

日语语言文学

学术学位

2

数据科学学院

经济统计学

学术学位

20

应用概率统计

学术学位

14

应用统计

专业学位

43

管理统计学

学术学位

3

人文与传播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专业学位

20

文艺学

学术学位

3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学术学位

3

汉语言文字学

学术学位

4

中国古代文学

学术学位

3

中国现当代文学

学术学位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伦理学

学术学位

7

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研究

学术学位

10

艺术学院

艺术品市场与管理

学术学位

7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管制经济学

学术学位

19(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计划5个)

中国金融研究院

金融

专业学位

31(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计划5个)

合计

1164



备注: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本表中不含20个士兵计划,士兵计划将根据一志愿录取和调剂情况另行分配。

  2.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系由浙江财经大学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第一学年课程学习在浙江财经大学完成,第二学年起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在嘉兴学院完成导师由浙江财经大学和嘉兴学院教师共同担任毕业时颁发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3.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计划:系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合作设立的非法人实体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浙江分院”(简称“浙江分院”)和“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简称浙江研究院)设立的培养计划,该项目主要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背景、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财经高层次人才。学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均在浙江分院和浙江研究院完成,导师由浙江财经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师共同担任,毕业时授予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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