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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摄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的通知

2020-11-09 15:48:27

各学院(研究院)、2021届预计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的要求,为做好我校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采集工作,经与新华社浙江分社商议,定于11月17日(周二)下午12:20-16:00集中拍摄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安排

1.时间地点:2020年11月17日12:20-16:00;C302

2.拍摄对象及次序:2021届预计毕业生(主要为2018级全日制硕士生及博士生)。拍摄专业严格按照拍摄时间表中的专业排列顺序进行,同一专业拍摄顺序严格按学号先后进行(具体拍摄时间详见附件1)。

3.拍摄要求:

(1)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各专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拍摄地点整队,负责人向本场地负责老师领取学历信息核对表进行逐一核对签字。

(2)进入拍摄的班级由班长负责带队按学号次序(由小到大排列)排队进入场地,学生将身份证交给操作人员刷卡并签名,牢记签名序号,按签名序号拍摄,切勿错位,否则后果自负未刷身份证并签名学生不能拍摄。因拍照时只拍上半身,书包等物品可随身携带,拍摄时放脚边,拍完即走,不影响拍摄。进入场地后保持安静,切勿喧哗,否则影响拍摄质量。

(3)学历照片采集要求高,请同学们务必按采集照片要求(见附件2)准备,以免无法上传学信网。

(4)延迟毕业的、之前已经采集过学历电子照片(可登录学信网查看)的研究生,无需参加拍摄。

二、拍摄组织工作要求

1.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采集工作与毕业研究生的学历授予工作密切相关。毕业研究生如不准时到场拍摄,将造成学历信息缺失,最终导致学历无法完全认可。学校只安排一次研究生集体拍摄,请各学院充分重视该项工作,确保预计毕业生准时到场,非不可抗力不予请假。

2.各学院需指定一名负责人,做好拍摄秩序维持、学历信息核对等工作。请各辅导员于11月12日前将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报研究生院。

3.根据新华社收费标准,拍摄费用为20元/人,参加拍摄的研究生由负责人收齐后(建议使用电子支付方式,微信支付除外),于2020年11月20日前交研究生院俞逸雯老师处。未拍学生不收取费用。

4.确因不可抗力无法参加集中拍摄的研究生,务必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到新华社浙江分社(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97-3号)完成散拍。散拍时按照以下方式填写相关信息:所在校别为“普通高校”、院校代码为“11482” 、学历层次为“研究生”,联系老师姓名、电话、邮编、地址均填写学院辅导员相关信息。学院辅导员收齐散拍同学的电子注册照后,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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