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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和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三助一辅”岗位申报的通知

2026-06-08 09:11:15

各部门、各学院(研究院):

为保障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助学金顺利发放,有序推进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岗位申报工作,依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浙财大〔2025〕63号)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考核安排

各设岗部门(学院)需登录“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量三个维度对在岗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并据实登记其实际工作时长。考核完成后,由设岗部门(学院)负责人在系统内审核,经党委研工部通过后,即完成全部考核程序。

二、助学金发放规则

1.非学院(研究院)设立岗位: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经党委研工部审核后,由党委研工部统一发放岗位助学金。

2.学院(研究院)设立岗位: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组织考核、造表核发,经费从学院“研究生助学津贴”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岗位申报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三助一辅”岗位,由设岗导师在“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提交申请,经设岗部门(学院)负责人审核、党委研工部确认后完成岗位设置。

其中,博士生导师:必须在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设置助教或助研岗位(可同时设置),其中助教岗位助学金由学校和导师各承担50%,助研岗位助学金由导师全额承担;硕士生导师:每位硕士生导师申请硕士研究生助教岗位不得超过1个。各学院(研究院)助教设岗总数不得超过在校研究生总数的20%,助教岗位助学金由学校和导师各承担50%;若导师全额承担岗位助学金,则其申请数量不受限制。助研岗位助学金由导师全额承担,申请数量不限。

四、工作安排

“三助一辅”工作考核与岗位申报均为线上办理,截止时间:工作考核6月20日,岗位申报6月30日。请各单位严格按时组织,确保数据真实、填报完整,并务必于放假前完成岗位助学金发放。遇系统问题请联系党委研工部曹老师(8755713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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