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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04-23 16:04:02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大力培育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选树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推动学生资助与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有机统一,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勤工助学之星”“三助一辅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财大〔2025〕2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学校研究生“三助一辅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岗一学期(含)以上的在校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10名,择优推荐4名研究生参加浙江省“三助一辅之星”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三助一辅”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四、材料要求

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展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奋斗创新、感恩奉献、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研究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之星”申报表》(附件1),撰写事迹材料。

2.各学院(研究院)认真组织初评,推荐2名候选人(1名本单位工作,1名外部门工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报《2026年XX学院“三助一辅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后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六、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5月11日前,提交评审推荐纸质与电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表,报送至行政楼212办公室。

2.电子材料:将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表打包,文件命名为“XX学院三助一辅之星”,发送至邮箱:yjsjz@zufe.edu.cn。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7557136。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之星”申报表

2.2026年XX学院“三助一辅之星”推荐汇总表

3.材料格式规范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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