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是浙江省“双一流196工程”院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现有1个省登峰学科,7个省一流学科,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财经×数智”“财经×科技”“财经+产业”的新培养体系,深入实施“学科融合、产教融合、科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造就具有前沿系统知识,品德高尚、能力卓越、素质优良的中流砥柱型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 [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我校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招生专业仅限全日制专业硕士。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基本学制
学术学位专业为3年;专业学位专业为3年,其中应用统计、国际中文教育、英语笔译、新闻与传播、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专业为2.5年。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
(四)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
(一)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近三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年度 |
复试分数线 |
2023年 |
税务359分,土地资源管理349分,城乡规划学331分,会计学346分,审计221分,金融(金融学院)361分,电子信息335分,国际商务362分,法学理论362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36分,民商法学350分,经济法学332分,国际法学327分,法律(非法学)329分,法律(法学)327分,社会工作387分,数理统计学333分,应用统计362分,大数据统计方法与应用306分,其他国家A类线。 |
2024年 |
税务344分,行政管理374分,城乡规划学368分,会计学361分,审计225分,金融(金融学院)361分,产业经济学364分,国际商务344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85分,民商法学398分,经济法学385分,法律(非法学)349分,法律(法学)352分,应用统计344分,金融(中国金融研究院)370分,其他国家A类线。 |
2025年 |
财政学333分,税务349分,审计217分,金融326分,电子信息286分,图书情报207分,区域经济学333分,数量经济学329分,日语语言文学395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358分,应用统计345分,美术与书法363分,其他国家A类线。 |
(二)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2026年复试公告为准。
(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统考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体格检查
考生根据复试的通知,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八、录取
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收费及奖助政策
(一)收费政策
学习方式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
8000元/学年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10000元/学年 |
非全日制 |
MBA(工商管理硕士) |
全程收费12.8万元 (以物价局备案为准) |
MBA(工商管理硕士,首席数智官MBA菁英班) |
全程收费14.8万元 |
MPA(公共管理硕士) |
全程收费7.5万元 |
MPAcc(会计硕士) |
全程收费11万元 |
MEM(工程管理硕士) |
全程收费8.5万元 (以物价局备案为准) |
(二)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学业奖励、学业资助和荣誉称号三部分组成。
(1)学业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励学奖学金、出国(境)奖励、社会奖学金等。
(2)学业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3)荣誉称号:包括卓越之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助岗位之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等。
学校奖助政策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s.zufe.edu.cn/xsgz/jzdb.htm)。
十、就业
全日制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十一、其它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招收港、澳、台人士和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生的具体办法另订。
(四)我校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历年专业课试卷的邮购。
(五)就读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18号),文华校区(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3号)。如有变动,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告知。
十二、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754635,86754520
传真:0571-86754626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址:http://gs.zufe.edu.cn/
(二)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571-) |
财政税务学院 |
方老师 |
86735176 |
公共管理学院 (MPA学院) |
蒋老师(全日制) |
86735200 |
章老师(非全日制MEM) |
86732303 |
王老师(非全日制MPA) |
88922732 |
会计学院 (MPAcc学院) |
郭老师(全日制) |
87557030 |
刘老师(非全日制MPAcc) |
86735185 |
金融学院 |
井老师 |
86735861 |
管理学院 (MBA学院) |
徐老师 |
86732653 |
何老师(非全日制MBA) |
88922789 |
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 |
杨老师 |
87557421 |
经济学院 |
李老师 |
87557441 |
法学院 |
封老师 |
87557364 |
外国语学院 |
王老师 |
87557425 |
数据科学学院 |
童老师 |
87557159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王老师 |
8755743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刘老师 |
86739313 |
艺术学院 |
郑老师 |
87557482 |
中国政府监管研究院 |
陈老师 |
86732579 |
盈阳金融科技学院 |
王老师 |
86738212 |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 |
沈老师 |
89877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