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2021年9月6日
二、报到地点
浙江财经大学南大门内(如有变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或迎新系统公告)
三、报到程序
1.校验如下材料: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上交如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自愿迁移)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需提交)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5)《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前需绑定“浙财彩微”并激活新生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于8月23日至9月5日在“浙财彩微—师生健康打卡”中连续完成14天健康打卡,并于9月1日0点至9月5日24点在“浙财彩微—新生报到”中完成报到申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2)新生入学原则上不予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逾期2周或请假期满不报到者,视同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必须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后方可入学,对于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学校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学费缓缴申请,再到所在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学费缓缴申请程序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21级研究生奖助政策问答》(详见附件3),住宿费不予缓缴。
(4)省内党组织转往我校的研究生党员,由原单位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转接组织关系至我校相关学院党委(如中共浙江财经大学xx学院委员会);省外党组织转往我校的研究生党员,凭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员介绍信”至我校相关学院办理线下报到手续,然后由报到学院完成党员系统信息录入工作(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具体去向党组织为所在学院)。
(5)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迁移证上所填姓名、出生年月应与《录取通知书》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得涂改;若有差错,须发证部门更正,并加盖校对章方为有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6)研究生报到时可自带日常生活用品,也可向学校床上用品定点企业购买卧具,不得携带家具入校。有意购买卧具的研究生,9月5日开学前皆可定购,具体购买途径与方式可拨打电话咨询,0571-86731258(此号码仅限床上用品购买事宜咨询)。确认购买后购买需求不予更改,产品不予退定。
(7)报到时需准备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背面写上学号、姓名、专业,以备用。
四、收费标准(单位:元/年)
培养类别 |
学费 |
住宿费 |
预充饭卡费 |
体检费 |
合计 |
学术型硕士 |
8000 |
1600 |
100 |
51 |
9751 |
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 |
10000 |
1600 |
100 |
51 |
11751 |
博士研究生 |
10000 |
1600 |
100 |
51 |
11751 |
备注:学费、住宿费收费均根据浙江省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五、缴纳方式
1.网上缴费方式
(1)支付宝缴费方式:即日起至开学前,支付宝首页—→公共支付—→按执收单位—→业务归属地(省本级),执收单位(浙江财经大学)—→查询要素选择学号,在学号栏输入学号—→选中缴款单号,下一步,确认姓名以及缴费金额信息,完成支付。
(2)网页缴费方式:即日起至开学前,登陆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www.zjzwfw.gov.cn),点击个人服务—→点击缴费支付下的教育缴费—→选择业务归属地(省本级),同时选择执收单位(浙江财经大学)—→点击浙江财经大学,选中学号—→点击查询,点击缴款单号,确认姓名以及缴费金额信息—→点击确认缴款,选择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电子发票获取方式(仅适用上述两种方式缴费方式)
方式一:浙里办APP。通过浙里办APP,点击“我的-我的票据”即可查验电子票据,自行下载打印。选择“我的票据”,可选择对应的电子票据查看详情,预览查看票据详情。
方式二:支付宝APP。打开支付宝APP,搜索“票据助手”,并授权。可以查看开具过的电子票据,选择需要查看的票据,即可查看票据详情。
方式三:政务网。选择政务支付方式缴纳学费的学生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pay.zjzwfw.gov.cn/),点击“缴款凭证查询”,输入“电子缴费凭证号和校验码”,点击电子票据号码,即可获取相应的电子票据。
扫码可查看学费电子发票获取方式:
缴费过程及电子发票获取有疑问,请致电计划财务处:0571-87557082(周一至周五 9:00—11:00,13:30—15:30)。
2.银行网点柜面缴费
(1)浙江省内学生:即日起至开学前,到本省任何一家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免费办理缴费手续。在办理缴费手续时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代码“08102”、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大学”、本人学号等有关信息;办理完毕后,请将银行打印并加盖“业务专用”章的银校通缴款凭证保存好(凭证填写范本详见附件5)。
(2)浙江省外学生:即日起至开学前,到当地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个人电汇缴费手续,将学费汇入学校的指定账户内(账户名:分行特色银校通-浙江财经大学学费电汇户,账号:330616780156229599008201010,汇入行:浙江省建行杭州文西支行),行号:330000000(建行之间汇款)。汇款人全称和账号必须为本人姓名和本人身份证号码(凭证填写范本详见附件6)。
注意事项:
①为保证缴费准确无误,缴费时请务必确认姓名、本人学号和应缴款数字、填写并足额缴费,汇款用途请务必填写清楚。
②缴费完毕后请务必保管好银行缴费凭证,以便学校核对缴费情况。
③通过银行汇款的学生,汇款人应填写本人姓名,不要以亲友的名义汇款,否则财务系统由于无法识别姓名和身份证号,导致款项冻结。
3. 其他说明
学校收费咨询电话:0571-87557082 周一至周五(9:00—11:00 14:00—16:00)
建行杭州文西支行咨询电话:0571-88923256、88476073周一至周五
六、贷款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与就学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可于入学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同等情况下生源地贷款额度较就学地贷款要高),就学地贷款以及困难补助于入学后统一申请办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有意申请就学地贷款、困难补助的新生,需提前准备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和《借款人家长意见书》。其中,《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由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需由县级及以上民政局盖章、《借款人家长意见书》需由家长本人亲笔签名,村委会证明本人签字及盖章。
七、新生保险
新生保险包括大学生医保和商业保险。学校为在校大学生统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大学生医保费由学生按年度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90元,财政补贴180元,办理方式详见《2021年度杭州市大学生医保新参保缴费通知》(详见附件7)。商业保险的具体办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资格复查
入学后两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情况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九、健康打卡
新生暑期在家应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外、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8月23日-9月5日,新生须在“浙财彩微—师生健康打卡”中连续完成14天健康打卡,据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行程动向,方可报到。
十、预报到登记
8月30日-9月5日,学校将开放研究生迎新系统(http://yx.zufe.edu.cn)。新生须及时登录迎新系统进行预报到登记,填写录入个人相关信息(登录用户名为录取通知书中的个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并登录易班网(http://www.yiban.cn)下载易班APP手机客户端,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后续报到信息等将通过迎新系统和易班APP中的研究生院、学院或班级群告知,请新生予以及时关注。
十一、接站事宜
9月6日学校将在部分车站安排接站,具体事项请在报到前一周查询我院网站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571-) |
财政税务学院 |
向老师 |
86731179 |
公共管理学院 |
卢老师 |
86732657 |
会计学院 |
郭老师 |
87557030 |
金融学院 |
谢老师 |
87557105 |
工商管理学院 |
徐老师 |
86732653 |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
冯老师 |
86735885 |
经济学院 |
俞老师 |
86731577 |
法学院 |
俞老师 |
86735409 |
外国语学院 |
谭老师 |
87557153 |
数据科学学院 |
陈老师 |
86735193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刘老师 |
8755743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王老师 |
87557315 |
艺术学院 |
童老师 |
87557482 |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
陈老师 |
86732579 |
中国金融研究院 |
凌老师 |
86735252 |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浙江研究院 |
吕老师 |
89877507 |
十三、服务平台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相关通知。新生可登录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等微信平台了解相关资讯,具体地址如下:
1.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zufe.edu.cn/
2.浙江财经大学微信平台:
3.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平台:
4.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会微信平台: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二○二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