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工作 > 正文

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2016-05-15 08:57:06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

4.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组  长:分管校长

成  员:研究生院、校纪委办、监察处负责人,招研学院主要负责人

三、招生名额

      2016年我校共招收博士研究生5人。

四、复试基本分数线

另行公布。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1、专业面试内容与方法(20分钟)

(1)介绍工作、学术经历和学术背景(5分钟以内)。

(2)教师提问与讨论。

2、英语听说测试内容与方法(5分钟)

用英语做自我介绍,复试小组老师根据考生自我介绍提问,考生作答。

六、复试小组人员(略)

复试小组由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以及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并指定1人为组长。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七、成绩计算及使用

1.复试由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两部分组成。在复试总成绩中,专业面试成绩占9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10%。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初试成绩总分/3*4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60%计算考生最后总成绩。

4.根据考生最后总成绩,决定录取事宜。

八、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

科  目

时  间

地  点

报  到

5月16日下午1:30

浙江财经大学4号学院楼106教室

专业面试

英语听说测试

5月16日下午1:40

浙江财经大学4号学院楼105教室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纪委办、监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投诉电话:87557045。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3.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咨询电话:86754519。

 

             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