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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6-11-18 20:11:00

11月14日,“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会议由国务院参事、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仇保兴主持。副主任委员钟晓敏校长,副主任委员王俊豪教授,委员王奎泉副校长以及来自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研究室、国家能源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贸大学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钟晓敏校长代表学校致辞。他首先对参加我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委员、领导和专家表示感谢。他指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获批立项为我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强大发展动力,各位委员对我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招生、培养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目前项目的各项建设任务均取得了明显进展。钟晓敏校长就接下来教育部即将启动的新一轮博士授予单位申报工作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验收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他诚恳希望各位委员继续为“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建设和验收工作献计出力,也希望各位委员在接下来我校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中给予鼎力帮助。

会上,副主任委员王俊豪教授介绍了一年来“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情况。与会委员对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博士课题选题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

最后,国务院参事、仇保兴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肯定了一年来我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所取得的成绩,对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他就如何进一步办好该项目提出了建议。他指出,该项目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与国家治理需求结合,拓展能源、交通等城市公用事业领域;要加强项目国际化交流,建设国际会议平台;要拓展博士生来源,同时培养“需求侧”和“供给侧”方向的城市公用事业人才;要结合当前的信息技术革命,加强学科建设,建设好案例库和数据库;要制订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人才的培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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