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3-06 08:19:31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网络联合推荐活动的通知浙教发展20215号)精神,扎实做好2021届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网络联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二)热爱学习,成绩优良,在读期间获得过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家庭经济困难,或因所学专业需求不足、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导致就业困难。

二、推荐名额

校拟推荐研究生1人。

三、推荐程序

1.毕业生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主要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生源地、学历、求职意向、意向就业城市、技能证书、实践经历、获奖情况、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情况等总字数不超过300字。

2.学院(研究院)审核材料,择优推荐1名毕业生,于3月1112: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343035097@qq.com。

3.党委研工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名毕业生推荐人选,报送省中心。

4.省中心联合各高校,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专栏、学校网站、就业网站等平台对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材料进行网络推荐展示,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征集条件,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握标准,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同时要充分尊重毕业生本人意愿,对不愿参加活动的不得强迫。

联系人:陈宝明,电话:86754519


附件:浙江省2021届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网络联合推荐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3月6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