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2018年度辅导员及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2018-04-12 08:47:37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3.辅导员、理论宣传与理论教育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英语通过国家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6.0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要求通过专业八级)。

5.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须有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批本科(不含专升本),硕士毕业院校为一本院校(非安徽省属)或岗位相关专门院校。

6.国(境)外毕业的应届硕士须在报名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7.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工作要求。

8.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符合学校留校条件。

 

、岗位计划及任职要求

本次共招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16名(其中,从本校优秀硕士毕业生中选留人数不超过此次公开招聘总人数的四分之一)。岗位计划及具体任职要求如下:

岗位

学科专业

人数

学历学位

相关要求及说明

辅导员

专业不限

10

硕士及以上

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因需入住男生宿舍,要求男性不少于5名。招聘人数中含留校人数。

教务管理

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1

硕士及以上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学

1

硕士及以上

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能源管理

电气工程相关专业

1

硕士及以上

因需深入建筑工地,要求男性。

理论宣传与理论教育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思想政治教育

1

硕士及以上

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科研管理

理工类或管理类专业

1

硕士及以上


财务管理

会计、财务等专业

1

硕士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应聘者(含申请留校的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请根据“2018年度辅导员及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下载)进入系统报名,并在系统中最后一步以附件上传“安徽工程大学2018年度招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报名表和信息统计表” (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下载)。信息全部填报完毕后,请点击“应聘”。

2.资格初审

学校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初审,择优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园网公布。

3.现场资格审查

4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本人带齐下列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验证(地点:安徽工程大学行政楼10楼1015室)。

1)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国(境)外毕业的硕士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情况证明(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下载)。有高校专职辅导员任职经历的须提供任职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章)。

4)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除(1)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不退还。

学校资格审查小组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对于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4.统一笔试

4月13日(星期五),通过资格审查应聘者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笔试和心理测试(笔试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面试

按照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以1:3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辅导员岗位按性别),面试人员名单于4月18日前后(提前一天通知,以具体通知为准)通过校园网公布。

6.确定初步拟录用人选

在监察处监督下,由人事处按照40%:60%的比例汇总笔试分与面试分,合成综合分并排序,确定初步拟录用人选,报牵头校领导。

7.政审

由组织部、监察处、人事处等部门对初步拟录用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对政审不合格的人员,按规定替补。

8.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牵头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9.公示、体检

在校园网公示安徽工程大学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录用人员赴芜湖市三甲医院体检。

10.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就业协议。

四、其他

1.硕士研究生聘期三年,试用期十二个月(有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则聘用;考核不合格,则不再聘用。

2.非教学岗位上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四年内不得申请转岗和在职攻读博士。

3.经考核取得最终录用资格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录用资格,否则学校以失信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4.本次招聘的人员应在取得最终录用资格后30日内报到入职(应届毕业研究生到岗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前),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5.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违者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人:秦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553-2871214

: rsc@ahpu.edu.cn、ahpu_r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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