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科研岗位)公告

2017-11-02 14:39:38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6个岗位共7人,其中管理岗位6人,专业技术岗位1人。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本公告明确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表》);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6日后出生);

3.具备2018年4月15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凡2018年4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2.专业。我校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均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招聘面试等其他环节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9:00-11月13日16:00。报考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1月6日-11月14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6日9:00-11月15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如果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7年11月22日-11月25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1.笔试。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与潜能。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

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11月25日9:00-12:00,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科目:《综合能力》。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

2.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发布。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不退还)。招聘岗位还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网站(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纪委监察办,0571-86915055。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用人部门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邮编:310018)

咨询电话:0571-87713549,87713576(联系人:张慧、张立升)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下半年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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