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8年第二批)

2018-05-15 09:33:33

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公办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共8人。考虑到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保持同类岗位人员性别结构平衡等需要,根据性别分别确定岗位进行招聘,其中男6人,女2人。

岗位具体要求为:

1)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

2)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心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新闻传播学、交通运输工程类;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2日后出生);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含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6)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具有辅导员工作经历或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本次招聘的人员要求在2018年7月31日前具备正式到岗的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7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至2018年5月22日16:00前,登陆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线报名系统(http://zhaopin.zjvtit.edu.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也可在报名系统内公告信息栏查看有关考试情况。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下旬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倍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将另行在我校报名系统网站(“公告信息”栏目)发布。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和中共党员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相应荣誉证书或学校证明(其他材料可供我校参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合格者须进行政审及为期两周的用人部门考察,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zjvtit.edu.cn/,“公告信息”栏);

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zjt.gov.cn/,“信息公开/人事管理” );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我校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

1.省交通运输厅:0571-87804906(人事处), 87813859(监察室);

2.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0571-88481805。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489311(杨老师),0571-88481797(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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