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2015-03-26 09:13:58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为全日制本科高校,隶属于浙江省水利厅,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11人,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便利需要,结合目前辅导员岗位在岗人员性别结构情况,按女性、男性分别招聘。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各岗位下列具体条件要求:

岗位

人数

年龄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

辅导员

(女性)

4

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水利类、土木类、机电类、电气类、计算机类、力学、思政类、教育学、经济类、管理类、新闻传播类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大学(含本科、研究生)期间曾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含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团支部书记,班长,社团负责人等)或专、兼职辅导员满一年;在相应岗位聘用期间能入住学生公寓

辅导员

(男性)

6

校园基建

1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

土木类、工程管理类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在2015年8月底前报到时进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6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聘系统(网址: http://rszp.zjweu.edu.cn:8081/),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于4月7日下午16:00截止。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实时上网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束后,如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

(二)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初定于4月中上旬在招聘单位举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笔试内容包括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

笔试后,将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结果,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8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比例情况下全部入围。

2、面试

面试时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查、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

初试:采用答辩式面试形式。初试后,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仪容仪表、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初试、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工作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www.zjweu.edu.cn/,人才招聘专栏);

2、浙江水利网(www.zjwater.com,人事人才/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考试结果等)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水利厅:0571-87815098(监察室),0571-87826266(人事教育处);

2、浙江省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929122(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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