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干部队伍结构,实现“品质强区”战略储备高素质后备干部,根据全区事业发展需要和用人需求计划,决定赴武汉、杭州、上海等地,面向全国2018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拔3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对象及人数:
选拔对象:2018届硕士研究生或优秀本科生。
选拔人数共30名,其中武汉10名,杭州10名,上海10名(经济管理各3名、社会管理各4名、工程管理各2名、其他岗位各1名)。
(二)岗位及专业:
岗位 |
专业 |
经济管理 |
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旅游管理类 |
社会管理 |
公共管理类、法学类、社会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哲学类、政治学类 |
工程管理 |
土木类、水利类、建筑类、交通运输类 |
其他岗位 |
专业不限 |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秀本科生要求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获得过院级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优秀本科生须为“985”“211”高校毕业生。
4、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一般应在3.0及以上,在校期间主要课程没有补考记录。
(四)优选条件:
1、学术功底扎实,在各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过学术文章。
2、担任过院级学生会部长级及以上,或党(团)组织副书记及以上职务(不含社团、宿舍管理委员会等其他机构);班级党(团)支部书记、班长连续任职1年以上。
3、符合鄞州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专业的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选择在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及上海交通大学的校园招聘会现场投递简历及报名表(见附件)。也可以网上报名,考生于11 月3日9:00-10日16:00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宁波市鄞州区公开选拔2018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务必注明选择在哪个考点城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考点城市及招聘会场次安排如下:
城市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武汉 |
11月11(9:00-15:00) |
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 |
武汉大学2018届毕业生秋季校园供需见面会 |
杭州 |
11月12(9:00-12:00) |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健身房) |
浙江大学2018届毕业生秋季综合招聘会玉泉专场 |
上海 |
11月17(13:00-16:30) |
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霍英东体育中心) |
上海交通大学2018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
三、程序
1、公布简章:本次选拔将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nbyzrs.gov.cn)、部分高校就业网等网站发布简章。如报名时间、地点等发生变化,将及时予以公布。
2、资格审核(初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在指定地点根据资格条件和优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初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审核(初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平均学分绩点、论文论著等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免冠近照2张。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3、笔试:各岗位按拟录用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百分制。
4、面试: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工作将在宁波市鄞州区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分析能力、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
5、体检:体检工作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6、签约: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行签约。进入签约的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约。
7、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体检、签约、考察环节中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8、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1、拟录用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正式毕业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3、新录用人员将到镇(街道)、信访、拆迁等基层或一线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锻炼。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87406571;监督电话:87525127。
附件:鄞州区公开选拔2018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