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委党校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研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修养和作风学风;
3.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四)专业要求。理论经济学(专业代码0201)、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中共党史(专业代码030204)、社会学(专业代码0303)、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代码0305)、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代码010101)、历史学(专业代码0601)、中国哲学(专业代码010102)、管理学(专业代码1204)、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等相关专业。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6月11日-6月30日
电子邮箱:398619353@qq.com;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芙峰街文泉路1号中共金华市委党校办公室(邮编:321000)。
提供资料: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可先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开考。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流程
依次采取个人素质评价、教学试讲评价、综合调研评价三个环节进行。
1.个人素质评价。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由学历、政治面貌、参加学生组织工作、获得奖励、研究能力情况、教学能力情况六部分组成(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被考核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含复印件),并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2.教学试讲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占总成绩40%。被考核人员根据统一命题,准备教案,参加试讲,现场答辩。由校委领导与学术委员会成员现场评分。
3.综合调研评价。调研报告撰写,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占总成绩40%。,按个人素质评价和教学试讲评价所规定比例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的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以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准)确定进入综合调研评价的人员。组织入围考生进行现场参观考察、听取情况介绍,由考生独立撰写调研报告。由校委领导和学术委员会成员对考生的调研报告进行评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分×20%+教学试讲成绩×40%+综合调研评价成绩×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等情况,以试讲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比例列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委党校、金华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四、政策待遇
依照人才类别享受金华市人才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联系人:庄慧兰 0579-82412368 13665885966
电子邮箱:398619353@qq.com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芙峰街文泉路1号 3210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招聘报名表
附件2:0530招聘个人素质评价得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