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丰富高校资助育人实践,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报之情、为国奉献之志,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校园励志之星”“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宣传活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学校“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担任助教、助研、助管的在校研究生。
二、基本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主动参与“三助”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展现不畏困难、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研究生向学院(研究院)提出申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择优推荐1人参与评选,并于4月21日前将推荐人选汇总表(详见附件)及相关推荐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行政楼212,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7557136)。
2.学校初评。学校对各学院(研究院)推荐人选进行初评,最终推荐不超过3名“三助岗位之星”候选人上报省中心。
3.专家遴选。省中心组织专家遴选复评,推选出若干名“三助岗位之星”。
4.事迹宣传。省中心将择优在省级相关媒体平台推荐宣传优秀典型事迹,特别优秀的将推荐至全国相关媒体平台。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三助岗位之星”推荐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