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岗部门、学院(研究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浙财大〔2018〕180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浙财大〔2014〕8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与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安排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三助岗位申请与聘用工作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各设岗部门(学院)可登录“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查看本学期设岗情况。有意申请岗位的研究生可登录“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三助申请”中查看本学期发布的工作岗位,并于9月14日前提交线上申请。各设岗部门(学院)自行组织面试,在系统中审核通过所聘研究生的个人申请,于9月19日前完成聘任。
二、经费管理
研究生“三助一辅”经费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根据研究生在校人数,按一定标准划拨专项经费至各学院(研究院),经费须专款专用。学校设立的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由研工部于学期末组织考核并统一核发;各学院(研究院)设立的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助学金,由学院(研究院)负责考核,按规定标准造表核发,从学校下拨的专项经费中支出。各学院(研究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研究生在岗表现自主调整“三助一辅”岗位数量和岗位助学金核发频次,但需报党委研工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设岗部门(学院)须安排专人做好聘任研究生的工作量记录和津贴核算,工作时间以研究生实际到岗时间计算。
2.各设岗部门(学院)需落实好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保持场所通风等)。工作过程中学生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立即拨打学校应急处置电话87557328、87557110,同时向所属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报备。
附件:系统操作指南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