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进德修业,与时俱进”的校训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启动2021年“十佳大学生”暨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现将研究生候选人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2月
二、评选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个人或团队。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研究院)可推荐2021年“十佳大学生”1名(个人),推荐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1名(个人或学生团队)。原则上第七届研究生“卓越之星”及“卓越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参与本次推选活动。
四、推荐标准
(一)十佳大学生(个人)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二)大学生年度人物(个人或学生团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自强不息、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敬亲、志愿公益、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
5.事迹应集中在2021年;
五、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符合条件研究生向学院(研究院)提出申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学校规定、推荐名额和学生申请情况,将推荐人选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行政楼212)。
(二)研究生院初评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研究院)推荐人选进行初评,最终推荐4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和4名“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参加学校总评。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评委投票确定最终结果。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研究院)于11月19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发送至邮箱yjs@zufe.edu.cn,电子版文件以“XX学院/部门+优秀学生推荐材料”命名,;纸质版送至行政楼212,逾期视同放弃。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7557136。
候选人材料包括:
1.推荐表(详见附件1-3);
2.事迹材料(详见附件4);
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院××事迹材料”,要求突出该生的典型事迹和表现(参考样文见附件4)。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
3.照片(只需报送电子版)
(1)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候选人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2)生活照片要求横版,JPG格式,以“姓名+学院”方式命名。
4.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5)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研究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要认识到该项工作是选树典型、巩固育人成果的重要形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二)突出标准,深入挖掘。各学院(研究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努力挖掘优秀典型,细致做好参评候选人的事迹整理与推荐工作。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研究院)要积极宣传评选活动,以评选为契机,大力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先进事迹,掀起学习典型的热潮,引领青年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十佳大学生”推荐表》
2.《浙江财经大学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团队)
3.《浙江财经大学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4.参考样文:浙江省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
5.《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十佳大学生”暨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