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岗位申报的通知

2017-06-02 08:58:36

各学院、各部门: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即将结束,为确保津贴正常发放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各设岗学院、部门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考核在岗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表现。各设岗学院(部门)应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量等方面对在岗研究生进行考核,填写好《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表》,并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其中工作量请严格按照在岗研究生的实际工作时间填写。

2.汇总在岗研究生的津贴发放情况。以设岗学院(部门)为单位,参照在岗研究生的考核情况,严格、精确计算工作量,编制《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津贴发放汇总表》,报党委研工部审核(津贴发放卡号原则上与国家助学金发放卡号一致)。

3.申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由设岗导师或部门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申请表》,报所在学院(部门)三助工作负责人,经学院(部门)审批后,形成《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申请汇总表》,报党委研工部审批(请在岗位申请汇总表备注栏标明设岗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其中,每位导师申请的助教岗位不超过1个,助研岗位不超过2个;各学院助教、助研的设岗总数不超过学院在校研究生总数的30%;如有导师愿意承担全部岗位津贴,则其岗位申请数量不限。

4.上述各类表格详见附件。其中《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津贴发放汇总表》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2017年6月15日前上交党委研工部(行政楼212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yjs@zufe.edu.cn;《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申请汇总表》经审核签字后,于2017年6月20日前上交并报送电子稿。相关的考核表、岗位申请表等由设岗部门留存备查,无需上交。



附件:

1.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

2.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表

3.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岗位申请表

4. 津贴发放汇总表和岗位申请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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