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 “泰隆之星”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的通知

2019-05-15 16:13:09

各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及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评选工作安排,现将推荐2019年“泰隆之星”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经济管理类在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全校名额16名,奖金为5000/人。

    三、申请条件

  (一)学习优良、刻苦努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综合素质测评居专业前10%

  (二)曾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次或者获得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

  (三)事业驱动力强,认同泰隆文化,就业意愿强烈;

  (四)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合格;

  (五)初选入围者需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方面:

  1.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六个月以上,并且表现优秀;

  2.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和实习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3.通过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IT类、外语类等专业证书的全部或部分考试;

  4.获得校内外奖励或荣誉。

    四、评审步骤

  根据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初选工作,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一)申请及初审阶段

1.各学院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2.研究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各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分配名额和申请学生的情况组织初评,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材料,5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稿送至党委研工部(行政楼212)。研工部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学生情况进行审核评定,最终推荐2名研究生候选人参加学校总评。

3.选择参加“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获得“浙农-阳光”奖学金的资格。

  (二)复审和决赛阶段

学校和泰隆银行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决赛,决赛形式另行通知。

(三)发文表彰

学校在评审结束后下发表彰文件,表彰获奖同学。

(四)其他优惠

1.奖学金候选人可参加“纵观泰隆发展史”活动,参观泰隆行史展厅。

2.奖学金候选人可直接进入超级实习生项目,若实习期间荣获“超级新人”称号可获得 “免试录用卡”,直接录用为“菁鲤计划”培训生。

3.奖学金候选人可获得泰隆银行秋季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 

五、推荐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推荐名额

1

财政税务学院

1

2

公共管理学院

1

3

会计学院

1

4

金融学院

1

5

工商管理学院

1

6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1

7

经济学院

1

8

法学院

1

9

外国语学院

1

10

数据科学学院

1

11

艺术学院

1

12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1

13

中国金融研究院

1

 

13

 联系人:宋思圆      联系电话:0571-87557136

邮 箱:yjs@zufe.edu.cn

六、其他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遵照浙江财经大学、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与职责。在评比过程中若发现获奖者中有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追回所发奖金,并由学校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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