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残联计财[2007]7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开展2011年度(2011-2012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依据:《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浙残联计财[2007]77号)。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知到每位残疾人大学生(2012级新生除外)。
2.符合条件者,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本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11-2012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初评得奖者提供证明)等材料。
3.为激励更多残疾大学生奋发成才,请获得2010年度(2010-2011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特等奖的同学,报送详细事迹材料(包括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在校表现、取得成绩、感人故事等)。
4.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对申请等级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连同申请表格和事迹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发送电子稿。
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