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正泰品学奖”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6-11-15 15:18:38

各学院:

“正泰品学奖”是由正泰公益基金会设立的奖学金,旨在奖励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其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新生除外)。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再继续参加本奖学金评选。

二、申请条件

1.诚信守法,模范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

3.善于创新,成效明显,在校级或地市级及以上创新创意、实践类比赛评比中成绩优异;

4.获得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三、奖励名额与奖励标准

“正泰品学奖”不分等级,研究生奖励名额为2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各学院奖励名额附后。

四、评选程序

“正泰品学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与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同时进行。

1.符合评选的学生需如实填报《浙江财经大学“正泰品学奖”申请表》,并附申请材料和相关证书交所在学院;

2.所在学院根据评选文件的规定名额和评选要求进行评审,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11月23日前报送党委研工部;

3.党委研工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审后,提交正泰公益基金会审核确认;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表彰。

党委研工部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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