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突发洪灾地区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的通知

2021-07-24 17:04:17

各学院(研究院):

近期全国部分省市已进入汛期,各地暴雨频发,多地遭受洪涝灾害影响。为帮助受灾研究生渡过难关,学校决定启动面向河南等突发洪灾地区研究生的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家庭因洪涝受灾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

二、补助标准

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浙财大2018[180]号)补助标准,根据研究生实际困难情况酌情予以补助。

三、补助流程

1.研究生本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所在学院(研究院)研究生辅导员(相关证明材料可通过拍照等方式提供)。

2.学院(研究院)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总报学院(研究院)分管领导批准后,于730日前将研究生申请材料与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邮箱:373457952@qq.com,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15700118063

3.党委研工部对各学院(研究院)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确定补助名单,提交计财处核发补助经费(经费卡号原则上以国家助学金发放卡号为准)。

4.特殊时期,以上表格及导师意见等暂时只需提交电子版,纸质手续于开学后补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应高度重视、主动摸排,实时动态掌握因遭受洪灾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及时告知学生相关应急资助政策,做好符合条件学生的补助申请工作。

2.各学院(研究院)应加强安全教育,及时告知、积极引导学生关注天气变化与灾害预警,提高防范避险意识。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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