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4-04-19 17:07:39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全国学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会的工作实际,拟定于2024年5月19日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举行换届选举(以下简称“研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团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校“十四五”规划,紧密围绕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的工作部署和主要任务,认真回顾总结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在思想引领、文化育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会改革;明确下一届研究生会的工作任务,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和主席团;进一步团结带领全校广大研究生用实际行动为推动落实“新财经战略”而奋斗,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和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浙江财经大学贡献青春和智慧。

二、大会主要议程

1.校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浙江财经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讨论我校研究生会改革和工作重要事项;

4.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委员会、第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

1.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正式代表拟定142名,按照不低于研究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1%的比例产生。

2.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班级。

3.研究生代表由各班级多数人提名,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研究生总人数的1%,按照差额20%经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填写代表登记表后,经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会组织审核,报学院(研究院)党委批准产生。

4.各学院(研究院)人数在推荐代表时,应统筹考虑男女比例、党员群众比例、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代表候选人中,非校、院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2。

四、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拟由25人组成,拟确定委员候选人31人,委员由大会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差额率为24%。委员候选人由各代表团在充分考虑党组织和多数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按要求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委员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3。主席团拟由5人组成,提交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差额选举产生。

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坚持民主推荐程序,在校党委的领导下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数研究生和研究生会组织的意见,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后,确定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各级研究生会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和浙江财经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全校广大研究生要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和实际行动迎接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2.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

3.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委员名额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4.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6.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7.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表

8.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浙江财经大学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筹备工作委员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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