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级研究生心理普查和访谈工作的通知

2023-09-18 11:17:38

各学院(研究院):

为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我校2023级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级大学新生心理健康状况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4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级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普查对象

2023级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二、普查时间

2023年9月19日—9月24日

三、普查量表

《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大学生人格问卷(UPI)》。

四、普查方式

由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学生集中进行。

学生登录步骤:微信通讯录—“浙财彩微”—“A.应用中心”—我的应用(更多)—我要查—心理健康教育。注意:校园网环境可以直接进入系统,外网环境需要先登录VPN方能进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访谈安排

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于10月中旬邀请校内外专家访谈。具体访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党委研工部陈宝明,电话:86754519。


附件:心理测评系统操作指南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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