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寒假研究生留校工作的通知

2022-12-22 16:37:20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安排,12月24日起研究生开始放寒假。为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留校研究生的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校安排

寒假期间因故确需留校的学生,须提前办理手续,并严格服从学校疫情管控措施和校园管理各项规定,各学院(研究院)应详细排摸学生的留校与离校情况,制订“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二、留校申请

1.申请寒假留校的研究生,需登陆“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留校申请”提出个人申请;

2.学院于12月24日前登陆“信息门户-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住宿管理-假期留校申请审核”对研究生留校申请进行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提交学校审核;

3.寒假留校申请办理截至12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要对留校研究生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严格审核申请理由、留校时间、家长意见及有关证明,确保相关手续齐备完整。

2.各学院(研究院)放假前须对留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申有关管理规定。寒假留校学生遵循“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寒假中途离校需向学院(研究院)登记报备,后续不再接受留校申请。

3.各学院(研究院)寒假期间须安排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值班,具体要求如下:

(1)轮休轮值:各学院(研究院)原则上需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在岗轮值,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大学关于2022—2023学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2)学生园区值班:相关学院(研究院)每日至少安排1名学生在园区值班。学生值班期间不得离校,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并做好每日值班记录(详见附件1)。

值班期间要加强与留校学生联系,定期走访学生寝室,掌握学生在校动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加强防火、防盗、交通和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取暖,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各学院(研究院)教职工、学生值班安排,请于12月30日前报党委研工部(详见附件2)。

4.学生留校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宿舍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不得擅自外宿或留宿他人。留校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发生纠纷、安全等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并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学生在校如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请拨打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值班电话87557328/87557110,按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6.学校开放C教学楼1层教室,供学生假期自习使用。留校期间宿舍楼开放、食宿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寒假值班记录

2.2022-2023学年寒假值班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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