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8-05-21 09:17:28

各学院:

自2016年10学校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在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具体指导下,研究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服务”为宗旨,秉持“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精神,践行“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研究生学习、生活、实践等各方面工作,在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培养研究生自主意识、提高研究生综合素养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已成为联系广大研究生与学校、社会的纽带和桥梁。我校研究生会认真总结过去两年来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立足本职,开拓创新,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浙江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校党委同意,决定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以《浙江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为指导,总结学校第二次研代会以来的研究生会工作,研究确定研究生会今后两年的主要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委员会。结合我校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一契机,团结带领全校研究生振奋精神、坚定信念、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双一流”建设,为把我校早日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程

1. 校党委领导讲话;

2. 听取并审议《浙江财经大学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 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委员会。

三、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

1.根据《浙江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正式代表按不少于学生总数1%的比例产生,拟定136名。

2.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学院。

3.以各学院为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报所在学院团委和党委同意后,提交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经资格审查后产生大会正式代表。

4.代表名额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同时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党员群众比例、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代表候选人中,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2。

四、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拟由15人组成,委员候选人20人,委员由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率为25%;主席团拟由5人组成,其中选举产生主席1名、副主席4名。

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团候选人的产生,坚持自我推荐程序,在校党委的领导下采用自下而上、自我推荐、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数研究生和研究生会组织的意见,报学校党委和党委研工部同意后,确定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各级研究生会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本次研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和浙江财经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自荐工作。全校广大研究生要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和实际行动迎接研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2.浙江财经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

3.浙江财经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委员名额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4.浙江财经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浙江财经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6.浙江财经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

7.浙江财经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浙江财经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筹备工作委员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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