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校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2019-01-10 14:01:49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2018]29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与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在校、在籍研究生(含休学与保留学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三、核准和补录内容

核准在校生已有数据信息,若数据有误请在表格中用红字标注,请勿改动其他数据格式;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具体核准及补录信息详见《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因涉及到学生个人信息,由研究生院单独发送),参照《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表结构说明》(附件1)填报,部分字段请点击选择单元格中的下拉键,否则上报无效。

四、上报时间

各学院于2019年1月18日(周五)前将《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报研究生院。联系人:施淑珍;电话:87557173。

此项数据工作事关学生家庭及个人利益,请各学院和每位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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