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二届“十佳青年”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03-18 11:12:14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我校第一次党代会的召开,展现青年教工和大学生的风采,学校决定开展“喜迎党代会,青年展风采”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二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建设美丽财大,追寻最美青青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学生、青年教职工

、评选内容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有正确的认识并在行动中积极拥护,能在学习和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大的成绩,并在创新创业、公益实践、励志勤学、文体艺术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参评青年学生需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至少曾获校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4.参评青年学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参评青年教职工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具有一定成绩,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评选条件,根据创新创业类、公益实践类、励志勤学类、文体艺术类等四个类别,择优向研工部推荐“十佳青年”候选人1名;

2.研工部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向学校评选组委会推荐研究生候选人4名;

3.学校评选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20位正式候选人,对已确定的候选人进行宣传介绍,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网络投票;

4.学校召开现场评审会,进行现场事迹介绍(一般由本人演讲),由评委进行现场投票。根据综合得票高低确定本届“十佳青年”获得者。

五、组织实施

1.各学院应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并在评选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中受教育;

2.推荐候选人应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应是本学院成绩最优异、工作最突出的优秀青年;

3.推荐的候选人,经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认真考察,征求党总支同意后上报研工部;

4.推荐的候选人材料为(要求全部有电子版本):(1)候选人推荐表;(2)候选人事迹简介(1000字左右):应反映主要经历和工作、学习成绩,事迹简介需本人签字,另准备形象清晰的照片一张,反映个人风格简况一份(100字左右);

5.候选人材料电子稿需于319前上交,逾期视同弃权处理。

 

 

 

                                 党委研工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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